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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赵愚智)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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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赵愚智因保管不善,将川(
2020
)广元市不动产权第
0034412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愚智
2023
年
0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