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12-11 分享: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加强组织领导,加力推动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主体的扫黑除恶工作队伍,强化分工落实和内部联动。一是明确专班专人。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联络人员,细化工作职责。二是印发工作方案。制定《苍溪县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自然资源领域整治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构建闭环式责任体系。三是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与政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机制,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依法及时做好涉黑涉恶查询、认定相关工作。

整治行业乱象。坚持问题导向,把彻底清除行业乱象、巩固整治成果作为工作标准,强化部门联动,突出源头治理。一是深入开展排查线索。结合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护安2022”监管执法、“自建房违反规划建设整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梳理自然资源领域的信访事项、违法案件,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及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放线索摸排表300余份。二是严查违法用地行为。2022年,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行为24宗。责令退还土地38.6亩,没收地上建筑物4767.78平方米,拆除建筑物10497.87平方米,收缴罚款365万余元。三是严格卫片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月度、半年或重点检查,持续加大力度消除未处置的卫片违法图斑,重点查处非法转让、非法出租、以租代征、非法采矿等典型案件。截至目前,全面完成今年188个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的实地核查和资料收集判定工作。

积极宣传发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广泛运用大众传播媒体发布重点案件和整治成果。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及主要亮点,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二是党员干部“集中学”。以周三夜学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并对重点问题条款进行分析讨论、细致解读。三是创新形式“多样学”。结合动态巡查、巡查入户,通过知识宣讲、问答、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微信群发送相关条款2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