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财务室 发布时间:2021-03-16 分享: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察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国家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广元市林业局(简称林业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9.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局将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赶超跨越、奋勇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广元自然资源管理“走前列、做表率”。一是要进一步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抓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结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积极主动参与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川东北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陕革命老区发展建设、阆苍南一体化发展等规划研究。继续做好项目服务,全面梳理广元棚户区、旧城改造等项目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二是要大力改进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网上报批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精神,推动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探索逐步实现预约环节网络化、申请环节信息化、办理环节同城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助化、缴费环节简单化,有效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三是要努力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仔细研读“点状”用地、盘活闲置土地、重点项目保障等方面政策,吃透精神,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健全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探索亩均论英雄、混合用地、用途兼容、“标准地”等改革,积极争取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四是要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严格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调整补划,严格控制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同时统筹地质灾害防治、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五是要不断提高依法用地意识,大力推进存量违法用地化解,主动防范新增违法用地。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扎实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后续整改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整治。六是要加强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队伍建设风清气正、廉洁自律。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局系统整体形象和全局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素养,不断提升广元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效能,全力助推广元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生态康养“后花园”、绿色产品供给地和产业协作配套基地贡献更多自然资源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预算包括: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预算,未单独编报预算的广元市土地执法监察支队和广元市自然资源信息和档案中心。

三、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711.2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76.84万元增长75.18%;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11.2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76.84万元增长75.68%。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预算将上年结转资金合并编入预算,二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71.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7.19万元,公用支出175.7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738.28万元,本年度安排资金16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75.2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其中:采购台式机6台5.00万元,采购便携式计算机6台6.00万元,采购碎纸机4台0.40万元,采购照相机及器材3个3.00万元,采购空调机1台0.30万元,采购视频监控设备14个0.3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11.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35.93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05.71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拨款结转369.57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2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35.93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976.84万元增加159.09万元,增长16.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行政职能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51.59万元,占8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4万元,占6.43%;卫生健康支出35.61万元,占3.14%;住房保障支出75.69万元,占6.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49.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38.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办公经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到县区核查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外业测绘等的差旅费、住宿费、汽车燃油费、专家费、日常办公等经费。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预算数为22.60元。主要用于广元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矿业权专项管理项目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28.4万元。主要用于广元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行政退休人员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71.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5.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75.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15.50万元,较2020年22.5万元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1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单位核定车编1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3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2020年预算17万元减少7万元,减少4.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保证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下,本着例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还未批复。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75.7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业务用车及其他车2辆。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市自然资源局机关采购台式机6台5.00万元,采购便携式计算机6台6.00万元,采购碎纸机4台0.40万元,采购照相机及器材3个3.00万元,采购空调机1台0.30万元,采购视频监控设备14个0.3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预算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16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专项资金: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9.“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市自然资源局2021绩效目标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