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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招投标办〔20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现将《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
“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招标投标改革,努力将招标投标指标打造成为全国标杆指标,加快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结合《2022年广元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特制定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第8次全体会议精神,纵深推进招标投标改革,以打造招标投标全国标杆指标为目标,以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为导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效导向,对标先进一流、补短强弱提质,实施招投标改革反馈问题整改质效、电子招标投标改革、事中事后监管质量、异议投诉处理效率、服务市场主体能力、制度规则执行标准等“六大提升行动”,加快构建服务便捷、制度有效、监管有力、处理有序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反馈问题整改质效提升行动。全面抓好2021年四川省营商环境测评反馈招标投标指标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制定招投标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探索对接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实时动态获取投资项目信息。
(二)实施电子招标投标改革提升行动。推动招投标数字化改革,健全完善电子化交易流程,推进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实现招投标活动“一网通办”。持续推进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健全智慧监管模式,优化拓展电子监管平台功能,完成广元市项目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系统建设。保持电子保函和数字证书(CA)收费标准川内最低水平,推动CA跨省互认。
(三)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提升行动。坚持“一项目一档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保持项目核查常态化,加强对合同订立情况、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创新应用大数据手段,推进工程项目“智慧工地”监管试点。坚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常态化,加强违法线索研判会商、案件移送和公开曝光力度。
(四)实施异议投诉处理效率提升行动。搭建投诉举报网上办理一体化平台,实行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及处理全程线上运行。保障投诉举报线上线下“双轨”渠道畅通,切实规范处理程序,大力提升处理质效,有效压减受理、处理时限,力争较法定时限缩减50%。
(五)实施服务市场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动态建立参与招投标市场主体清单,建立市场主体意见收集反馈台帐,实现对接沟通常态化、全覆盖。构建市、县(区)两级招投标普法培训体系,对招标人、投标人等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实现分级、分系统宣传培训全覆盖。
(六)实施制度规则执行标准提升行动。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修订完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则,常态化执行《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广元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推动制度规则全面落地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组织安排协调落实、责任人员要落实专人工作固定,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对标对表,提质增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2022年广元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六大提升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把握时间节点,采取务实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全面总结,强化对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本行业、本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创新工作,对标先进一流地区创新案例和典型做法,总结提升广元经验,并强化向上对接汇报,争取更多好经验好做法获得发布推广。
(四)强化督导,逗硬考核。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要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任务落实不力的部门要采取通报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并将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
附件: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六大提升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六大提升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一 |
实施反馈问题整改质效提升行动 |
|
|
1 |
落实制定招投标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整合分散在各行业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职责。 |
6月底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
2 |
探索对接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实时动态获取投资项目信息。 |
6月底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开展“以评促优”工作,对标先进一流地区创新案例和典型做法,总结提升广元经验,宣传推广广元实践,打造形成广元标杆,市级行业部门、各县(区)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年在省级及以上平台和媒体发布典型案例或经验做法不少于2条。 |
12月底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二 |
实施电子招标投标改革提升行动 |
|
|
4 |
优化提升招投标电子化交易流程,推进全过程招投标活动一网通办、全程留痕,力争全年全流程电子招标标段数占总标段数比例达到100%。 |
12月底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 |
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设置功能模块,优化提升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功能。 |
6月底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 |
持续推进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运行,打牢硬件基础、深化数据共享、加强计算机技术,确保评标过程规范有序、全程留痕、可查可溯,全年开展异地远程评标标段占总标段数比例不低于30%。 |
12月底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 |
健全智慧监管模式,完成广元市项目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交易大数据整理、分析和加工利用,提升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甄别和发现能力,实现全流程追溯、异常行为监测、音视频监测等功能。 |
7月底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8 |
积极推进电子保函服务机构扩容降费,推动数字证书(CA)办理收费持续下降,力争电子保函费率和CA收费标准“双降”同步实现川内最低。实现与1个以上省外地区CA跨省互认。 |
6月底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9 |
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推进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发售或者下载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 |
6月底 |
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0 |
推动招投标数字化改革,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按国省统一部署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 |
8月底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 |
三 |
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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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在本部门(本县(区))门户网站和四川省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市县行业部门开展1次以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11月底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12 |
坚持“一项目一档案”,市县行业部门指导招标人对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备存(包括电子版、纸质版双档备存)。坚持项目核查常态化,市县行业部门每季度开展项目核查1次以上。 |
持续推进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13 |
创新应用大数据手段,推进工程项目“智慧工地”监管试点,在线监管项目班子成员到岗履职、项目现场施工进度等情况。 |
10月底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14 |
完善优化电子监督管理平台功能,提升对招投标全过程实时在线监督功效。 |
6月底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5 |
市县行业部门每季度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合同订立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订立公开比例100%。 |
持续推进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16 |
健全合同履约情况评价机制,加强对招标人、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力度。 |
持续推进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17 |
坚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常态化,加强违法线索研判会商和案件移送力度,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市县行业部门全年曝光典型案例1起以上。 |
12月底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四 |
实施异议投诉处理效率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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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搭建投诉举报网上办理一体化平台,实行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及处理全程线上运行,实现相关函件格式及内容标准化、处理流程及结果透明化,破解流转环节多、处理耗时长等问题。 |
7月底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9 |
保障投诉举报线上线下“双轨”渠道畅通,切实规范处理程序,大力提升处理质效,有效压减受理、处理时限,力争较法定时限缩减50%,实现受理、处理、公开“三快”。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五 |
实施服务市场主体能力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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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动态建立参与招投标市场主体清单,构建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与市场主体定期沟通和关切回应反馈机制,建立市场主体意见收集反馈台帐,实现对接沟通常态化、全覆盖,市县行业部门组织沟通座谈会每季度1次以上。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21 |
构建市、县两级招投标普法培训体系,对招标人、投标人等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实现分级、分系统宣传培训全覆盖,市县行业部门全年组织培训1次以上。 |
11月底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六 |
实施制度规则执行标准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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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健全完善“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持续畅通项目建设绿色通道。 |
持续推进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3 |
修订完善《广元市抢险救灾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广元市抢险救灾应急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动态更新储备库队伍。 |
6月底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4 |
建立制度规则,对降低履约保证金、质保金返还天数以及推行以银行保函、担保或保险等方式替代质量保证金进行明确,切实推动相关举措落实,形成文件、案例支撑。 |
7月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
25 |
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优化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收退工作的通知》,切实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压减退还时间,简化退还程序,实现系统自动退还。 |
7月底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6 |
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
7月底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7 |
常态化执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广元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市县行业部门健全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和信息归集共享,定期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平台推送严重失信名单。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
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