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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我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将正式上线运行,有效减少招标投标活动中人为因素干扰,遏制招标投标当事人操纵中标结果。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机制,促进我市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指出,总投资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的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同时,招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并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项目,一般应当实行总价合同,其发包价按照招标控制价分别下浮一定比例 即为项目中标价和承包合同价。其中,房建施工项目下浮 5%;市政、交通、水利、农业、自然资源施工项目下浮 8%。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