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22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73号
日前《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2年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要求,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落到实处。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举办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推动法治工作机构全战线、全覆盖轮训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全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从立法、执法、审批、监管等方面,统筹部署全系统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规范权力运行,将依法行政的“软要求”变为“硬约束”,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新《行政处罚法》规范自然资源执法,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基层法治能力建设,打通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不断夯实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法治能力建设。
三是加强自然资源领域重点立法。2022年重点做好《矿产资源法》《耕地保护法》和《密云水库保护条例》的送审工作。配合立法机关推进国土空间规划、黑土地保护、黄河保护、自然保护地、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等立法工作。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自然资源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四是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做好自然资源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逐项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规范制定办事指南,适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整完善不适应创新试点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注重提炼试点经验,适时上升为规章制度。统筹推进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梳理总结与当前要求不相适应的法律规定,让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更具生命力。及时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避免与法律法规冲突和矛盾。
五是高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落实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支持配合人民检察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在审定重大疑难案件、明确案件审理标准、推进业务源头规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重要作用。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部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复议案件办理、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依法廉洁办案。
六是着力提升普法实效。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积极组织申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快自然资源智慧法治平台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政策法规解读和“以案释法”,适时发布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七是大力加强法治基础建设。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基础研究,探索与有关高校或研究机构就自然资源法研究进行合作共建,开展自然资源立法研究、法治建设评估和应用研究等,提升自然资源法治理论水平。持续深化自然资源基层法治联系点工作,为自然资源重大立法、重大制度创新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