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办事指南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10 分享:

 

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办事指南

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权首次登记

办理地点:广元市及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含不动产登记延伸受理点)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四川政务服务网)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ybdcwx.cn/

http://www.sczwfw.gov.cn/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3322616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1.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www.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下载

3.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zrzy.cngy.gov.cn/

4.在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获取结果方式:现场领取、免费邮寄、电子证照

 

一、适用范围:

存量房买卖及抵押

二、申请条件:

广元市及县区内已登记的不动产

三、申请材料(凡能通过信息平台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免提交)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互联网和内网办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自动生成,核对无误后电子签名,无需填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委托应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买卖合同。

(五)借款合同。

(六)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七)完税凭证

五、数量限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合并办理事项;

2、内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申请业务合并办理事项。

 (二)领证

申请登记事项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住宅类为每件80元;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收费方式:线上缴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注意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0839)5572233   12345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办事指南

抵押权注销登记与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

办理地点:广元市及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含不动产登记延伸受理点)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四川政务服务网)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ybdcwx.cn/

http://www.sczwfw.gov.cn/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3322616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1.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www.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下载

3.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zrzy.cngy.gov.cn/

4.在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获取结果方式:现场领取、免费邮寄、电子证照

 

一、适用范围:

存量房买卖

二、申请条件:

广元市及县区内已登记的不动产

三、申请材料(凡能通过信息平台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免提交)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互联网和内网办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自动生成,核对无误后电子签名,无需填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委托应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买卖合同。

(五)《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抵押权注销的材料

(七)完税凭证

五、数量限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合并办理事项;

2、内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申请业务合并办理事项。

 (二)领证

 申请登记事项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住宅类为每件80元;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收费方式:线上缴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注意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0839)5572233   12345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办事指南

抵押权注销登记、存量房屋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权首次登记

办理地点:广元市及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含不动产登记延伸受理点)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四川政务服务网)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ybdcwx.cn/

http://www.sczwfw.gov.cn/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3322616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1.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www.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下载

3.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zrzy.cngy.gov.cn/

4.在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获取结果方式:现场领取、免费邮寄、电子证照

 

一、适用范围:

存量房买卖及抵押

二、申请条件:

广元市及县区内已登记的不动产

三、申请材料(凡能通过信息平台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免提交)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互联网和内网办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自动生成,核对无误后电子签名,无需填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委托应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买卖合同。

(五)《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抵押权注销的材料

(七)借款合同。

(八)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九)完税凭证

五、数量限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合并办理事项;

2、内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申请业务合并办理事项。

 (二)领证

 申请登记事项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住宅类为每件80元;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收费方式:线上缴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注意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0839)5572233   12345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办事指南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办理地点:广元市及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含不动产登记延伸受理点)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四川政务服务网)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ybdcwx.cn/

http://www.sczwfw.gov.cn/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3322616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1.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www.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下载

3.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zrzy.cngy.gov.cn/

4.在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获取结果方式:现场领取、免费邮寄、电子证照

 

一、适用范围:

预购商品房买卖及预购商品房抵押

二、申请条件:

广元市及县区内已登记的不动产

三、申请材料(凡能通过信息平台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免提交)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互联网和内网办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自动生成,核对无误后电子签名,无需填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委托应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借款合同。

(六)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五、数量限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合并办理事项;

2、内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申请业务合并办理事项。

 (二)领证

 申请登记事项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免收

九、办理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注意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0839)5572233   12345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办事指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与转移登记

 

办理地点:广元市及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含不动产登记延伸受理点)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四川政务服务网)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ybdcwx.cn/

http://www.sczwfw.gov.cn/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3322616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1.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www.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下载

3.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zrzy.cngy.gov.cn/

4.在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获取结果方式:现场领取、免费邮寄、电子证照

 

一、适用范围:

存量房转让

二、申请条件:

广元市及县区内已登记的不动产

三、申请材料(凡能通过信息平台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免提交)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互联网和内网办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自动生成,核对无误后电子签名,无需填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委托应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四)转让材料:

1、存量房买卖:买卖合同。

2、离婚析产: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分割协议

(五)完税凭证。

五、数量限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合并办理事项;

2、内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申请业务合并办理事项。

 (二)领证

 申请登记事项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住宅类为每件80元;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收费方式:线上缴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

十、注意事项

登簿前公告15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监督、投诉电话:(0839)5572233   12345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办事指南

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与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办理地点:广元市及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含不动产登记延伸受理点)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四川政务服务网)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ybdcwx.cn/

http://www.sczwfw.gov.cn/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3322616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1.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www.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下载

3.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zrzy.cngy.gov.cn/

4.在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获取结果方式:现场领取、免费邮寄、电子证照

 

一、适用范围:

存量房买卖

二、申请条件:

广元市及县区内已登记的不动产

三、申请材料(凡能通过信息平台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免提交)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互联网和内网办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自动生成,核对无误后电子签名,无需填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委托应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买卖合同。

(五)变更材料。

(六)完税凭证。

五、数量限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合并办理事项;

2、内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申请业务合并办理事项。

 (二)领证

 申请登记事项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住宅类为每件80元;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收费方式:线上缴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

十一、注意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0839)5572233   12345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办事指南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

 

办理地点:广元市及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含不动产登记延伸受理点)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四川政务服务网)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ybdcwx.cn/

http://www.sczwfw.gov.cn/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3322616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1.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www.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下载

3.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zrzy.cngy.gov.cn/

4.在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获取结果方式:现场领取、免费邮寄、电子证照

 

一、适用范围:

预购商品房转本位登记

二、申请条件:

广元市及县区内已登记的不动产

三、申请材料(凡能通过信息平台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免提交)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互联网和内网办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自动生成,核对无误后电子签名,无需填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委托应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证明》)。

(五)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持《预告登记证明》,需提交)。

(六)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持《预告登记证明》,需提交)。

(七)完税凭证

五、数量限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合并办理事项;

2、内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申请业务合并办理事项。

 (二)领证

 申请登记事项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住宅类为每件80元;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收费方式:线上缴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注意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0839)5572233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