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22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73号
地籍图查询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广元市及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含不动产登记延伸受理点)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3322616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ybdcwx.cn/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1.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www.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APP下载
3.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zrzy.cngy.gov.cn/
4.在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获取结果方式:现场取件、网上下载
一、适用范围:
地籍图查询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申请条件:
四、申请主体: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权机关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互联网和内网办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自动生成,核对无误后电子签名,无需填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委托查询的:授权委托书(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四)继承人、受遗赠人查询的: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死亡证明、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
(五)利害关系人查询的: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因不动产存在相关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
(六)律师受当事人委托申请查询的: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立案证明(查询登记原始资料需提供)。
(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通过设置在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终端自动系统查询登记结果的,可以不提交上述材料。
1、互联网申请。
2、内网申请。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免收
九、办理结果名称
地籍图、宗地图
十、注意事项:
不动产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本办法申请查询的,应当承诺不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用于其他目的,不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