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实行“容缺受理”的通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26 分享:

中心各科室: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业 务受理效率,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我中心自 2020 年 1 月起启动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机制。

一、容缺受理适用范围

针对那些具备登记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登记申请事项,我中心可以“暂时性容缺”办理,办事群众和企业只需要在 3 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应资料即可。

二、容缺受理程序

1、申请受理环节认定是否容缺受理。即:受理工作人员在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结合一次性告知制度评判出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不齐或存在缺陷,同时认定该申请具备登记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

2、受理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通知书》、《容缺受理信用承诺书》,申请人承诺在 3 个工作日内补齐申请材料并寄回到相应窗口。

3、受理窗口对申请人询问后,拍摄申请人所提交主要材料, 将申请件备注容缺事项做挂件处理,保存好收执材料明细;待申请人提交齐全资料后再行补全登记申请信息,启动受理程序。

附件:1.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通知书

2.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承诺书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单位):

按照《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制度》要求,先

予收件。但您提出申请,尚有以下材料缺少或存在缺陷:

1.

2.

3.

其它.

请您在 3 个工作日内备齐补正材料,提交到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通过邮政速递上门收寄。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米仓路 8 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号窗口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2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承诺书

编号: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我已了解《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已知晓窗口告知的全部内容,承诺在 3 个工作日内补齐申请材料并送回到相应窗口,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未按承诺时间要求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

不动产登记申请。

2.3 个工作日自承诺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之日开始计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