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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科室: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业 务受理效率,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我中心自 2020 年 1 月起启动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机制。
一、容缺受理适用范围
针对那些具备登记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登记申请事项,我中心可以“暂时性容缺”办理,办事群众和企业只需要在 3 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应资料即可。
二、容缺受理程序
1、申请受理环节认定是否容缺受理。即:受理工作人员在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结合一次性告知制度评判出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不齐或存在缺陷,同时认定该申请具备登记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
2、受理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通知书》、《容缺受理信用承诺书》,申请人承诺在 3 个工作日内补齐申请材料并寄回到相应窗口。
3、受理窗口对申请人询问后,拍摄申请人所提交主要材料, 将申请件备注容缺事项做挂件处理,保存好收执材料明细;待申请人提交齐全资料后再行补全登记申请信息,启动受理程序。
附件:1.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通知书
2.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承诺书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单位):
按照《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制度》要求,先
予收件。但您提出申请,尚有以下材料缺少或存在缺陷:
1.
2.
3.
其它.
请您在 3 个工作日内备齐补正材料,提交到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通过邮政速递上门收寄。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米仓路 8 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号窗口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2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承诺书
编号: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我已了解《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已知晓窗口告知的全部内容,承诺在 3 个工作日内补齐申请材料并送回到相应窗口,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未按承诺时间要求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
不动产登记申请。
2.3 个工作日自承诺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之日开始计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