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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及《2021年度广元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就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1月4日—11月5日,8: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506(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请考生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笔试准考证;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档案部门注明“复印属实”并盖章);
(五)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前,考生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无异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资格审核;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审核,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为避免影响资格审核,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核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审查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二天审查递补人员。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者,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请广大考生留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839-3265072
附件: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公开遴选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编号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成绩排名 |
1 |
马小龙 |
男 |
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事务中心 |
综合管理 |
0113 |
1925070100824 |
63.5 |
1 |
2 |
余元锟 |
男 |
利州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综合管理 |
0114 |
1925070100826 |
64 |
1 |
3 |
袁政 |
男 |
利州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综合管理 |
0114 |
1925070100827 |
57 |
2 |
4 |
杨丽君 |
女 |
昭化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行政执法 |
0115 |
1925070100828 |
62 |
1 |
5 |
刘桂芳 |
女 |
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执法 |
0117 |
1925070100902 |
68 |
1 |
6 |
马瑜 |
女 |
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执法 |
0117 |
1925070100904 |
63 |
2 |
7 |
陈晓 |
女 |
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行政执法 |
0117 |
1925070100903 |
58.5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