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生态修复科 发布时间:2021-03-23 分享: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事务中心),各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广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4日



广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

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5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45号),高质量完成《广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和《广元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全面提升嘉陵江上游和秦巴山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为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以系统解决核心生态问题为导向,合理划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区域,科学布局和分时序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着 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促进退化生态系统自我恢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空间格局优化、生态功能稳定和生态产品优质的生态安全格局,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遵循自然生态演替规律,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针对生态系统退化、生态功能发挥不足、生态问题突出、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重点区域。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考虑区域 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特征和格局演变规律,分区分类合理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严控人造景观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4.坚持综合治理,科学部署。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开展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整体和局部、长远和当前的关系。

5.坚持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建管模式。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积极拓宽保护修复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新机制。

(三)工作目标

1.《广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是对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目标任务的细化落实,是对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规划期为2021—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2021年11月底前形成规划成果按程序提交市人民政府审批后上报自然资源厅备案。

2.《广元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是以我市境内秦巴山脉和嘉陵江干支流域为重点区域,围绕解决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珍稀频危动植物栖息地、嘉陵江源头及饮用水水源涵养地等存在的各类生态问题,部署近3年山水林田湖草等多自然生态要素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等相关工程。2021年7月底前形成实施方案成果按程序提交自然资源厅审查,并最终报自然资源部审查合格。

3.旺苍县、青川县同步启动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11底前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二、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广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1.全面摸清生态本底。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森林、水、湿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综合气象、地质、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等资料,全面掌握全市自然地理状况、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土地利用和土地覆被情况等基础地理条件和生态本底状况。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空间规划科、调查与登记科、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责任单位,下同。)

2.系统研判生态问题。充分利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其他生态专项评价成果,开展生态系统综合评估,明确国土空间主导生态功能,统筹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合理确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区域。科学评估生态系统退化程度和恢复力水平,识别农业、城镇功能空间生态系统恢复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分析自然地理格局演变规律和土地利用方式的合理性,判识重大生态风险、诊断突出生态问题、识别空间冲突区域。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空间规划科、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

3.科学确定规划目标。坚持上下衔接、左右协同、精准定位、落实传导的原则,重点从国土空间生态格局优化、受损重要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系统质量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规划任务完成考核等方面,科学确定2025 年、2030 年、2035 年分阶段目标,按照省确立的生态修复目标体系,提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空间规划科、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

4.提出重点修复任务。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避免过度人工干预,实施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在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冲突的重点区域,发挥生态修复作用,形成点线面结合、生态功能互为支撑的国土空间格局。统筹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注重地上地下、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的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坚持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空间规划科、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

5.部署安排重大项目。根据生态问题的紧迫性、严重性和生态系统的退化程度和恢复能力,在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合理安排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流域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时序,部署生态修复重点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用途管制科、地灾防治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

6.开展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全面分析测算全市土地综合整治数量和质量潜力,弄清整治潜力的空间分布,包括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节地潜力和重点区域等。对全市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进行总体规划,着力加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潜力调查,明确工矿废弃地复垦目标,确定工矿废弃地复垦布局,提出复垦质量要求和复垦措施,测算资金供需情况,开展复垦效益评价,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用途管制科、整治中心、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

7.形成规划文本、图件等系列规划成果。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

(二)广元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1.开展现状调查。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详细调查生态功能定位、自然生态(地理)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等,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气候条件、地形地貌、水文特征、地质环境、自然资源权属和利用状况、相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调查深度应不低于同类工程的有关要求,制作基础调查图表数据应符合自然资源相关专项、专业调查要求。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

2.识别与诊断生态问题。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从不同尺度(即区域流域、生态系统、群落、种群、个体)进行梯度分析、类比分析、综合评判,准确识别主要生态问题及问题之间的关联性、紧迫性和优先度,确定需要保护修复的相关重要生态系统、物种和关键要素,科学诊断自然生态系统受损的面积、分布、程度、影响因素、成因及与相关生态系统的关联性。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

3.设立保护修复目标和标准。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相关规划、标准,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生态现状、生态问题识别与诊断结果、参照生态系统属性等,根据不同保护修复尺度、层级和限制性因素阈值,设定生态保护修复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确定保护修复标准,提出分级分期的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实现目标定量化。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

4.单元划分和工程布局。划分生态保护修复单元,确定工程建设内容,并按照关联性、协同性要求,进行工程建设空间布局和工程子项目布置与安排。根据生态问题的紧迫性、严重性,按照保证生态安全、提升生态功能的优先级次序,开展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治理,进行山上山下、流域上中下游系统修复,安排工程建设时序。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用途管制科、地灾防治科、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

5.资金概算。依据生态保护修复总目标,结合各保护修复单元确定的目标和标准、工程建设类型和内容、保护修复模式和措施、实施期限等进行资金概算。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

6.形成实施方案文本、图件等系列成果。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

  三、工作推进计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2月)。形成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政府采购确定编制单位。  

(二)调查研究阶段(2021年2月—4月)。组织开展前期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协同省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提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布局和修复任务,将重点项目素材报送自然资源厅。对纳入广元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开展深入调查,制作基础调查图表数据。

(三)规划成果编制阶段(2021年5月—9月)。结合前期调查研究成果,开展规划方案编制,形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初步成果。开展专家咨询,征求局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局,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意见,并修改完善。

(四)实施方案成果编制阶段(2021年5月—7月)。结合前期调查研究成果,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形成实施方案初步成果。开展专家咨询,征求局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局,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意见,并修改完善。

(五)实施方案报批阶段(2021年8月)。实施方案成果提交自然资源厅审查,并根据具体时间安排提交自然资源部审查。

(六)规划报批阶段(2021年10月—11月)。规划成果提交

自然资源厅审查,并在11月底前按程序提交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并上报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成立广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和广元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单位和各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研究审议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生态修复科,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按程序公开采购具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业技能与相关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经验、科研技术实力雄厚的技术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负责文本、说明、图集以及相关专题研究,以技术统筹、技术支撑和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编制和研究工作。

(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在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各重要工作节点适时召开专家咨询会,广泛汲取专家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局相关科室、单位和各县区局确定一名联络员成立工作联络小组,定期开展专题会议,汇总情况和发现问题,并强化与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和各县区的协调配合,提高规划和实施方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利用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宣传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引导公众参与。

 

附件:广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和广元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广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

和广元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孙洪方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饶冬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冉子龙  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员:赵洪义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文丽华  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科长

           邓    空间规划科副科长

           张惜杰  用途管制科科长

           汪建国  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母绍华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黄建明  地质灾害防治科科长

           王春晓  财务与资金运用科科长

               生态修复科副科长

               市国土整治中心主任

           党  勇  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主任

           各县(区)局(分局、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修复科,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及情况汇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