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解读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1-01-28 分享: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新增县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基层协查人员每周实施全员核酸检测……1月27日,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

《指南》要求,加强网格化管理,做好省外返乡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坚持人、物、环境同查,按规定频次开展重点人群、进口冷链食品和重要场所核酸检测,新增县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基层协查人员每周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根据农民工返乡返岗需求,实施“点对点、一站式”专车专列直达运输,实行错峰返乡返岗。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休假,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工作。严控聚集性活动,景点景区、剧院影院、娱乐场所等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对经我省口岸入境、非我省口岸入境来(返)川人员以及非法入境来(返)川人员实行闭环管理,14天集中隔离期间至少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解除前实行平行检测验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以及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