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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等登记的相关规定,1月13日上午,我局召开自然资源系统居住权登记研讨会,针对《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居住权等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了细致研讨,会议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双梅主持会议,市局确权登记调查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各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以及法律顾问参加会议。
会上,王双梅听取了各县区登记中心关于居住权等登记办法的理解及建议,并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梳理的意见建议基础上,逐条分析研讨居住权登记的相关内容,围绕“居住权”的设立与效力、“以房养老”、权利冲突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最终形成了我市的意见报告。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居住权等物权作出了重要的改革创新,是老百姓关心的重点、焦点,也是实施中的难点。此次研讨,我市结合工作实际、现实状况,在集合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的意见建议,为居住权等登记的顺利有效实施贡献了绵薄之力。
王双梅强调《民法典》与老百姓的工作和生活休戚相关,作为登记部门要深入学习、深入理解,要紧跟时代步伐,进一步为老百姓服好务、干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