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10 分享:

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畅通不动产登记投诉渠道,确保不动产登记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现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机制明确如下:

一、拓宽投诉渠道

(一)现场投诉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设立有“值班长”窗口办事群众可直接“值班长”窗口投诉,每个窗口安装有“满意度”测评机,办事群众在受理业务后可对工作人员服务实时作出评价。

(二)电话网络投诉

在大厅办事窗口、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市局门户网站公布投诉电话,在市局网站开设“网上投诉咨询”专栏,在“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开设“咨询建议”专栏,涉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不规范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如:窗口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问题;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超时办结业务、存在错误不予更正等问题;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均可拨打投诉电话:市长热线12345、0839—3322089或在网站专栏投诉。

(三)行风监督

聘请行风监督员将对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作风、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议考核、明察暗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反映和传递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登记窗口行风建设、便民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细化办理流程

投诉人直接向中心投诉的由综合科统一审阅后传送给相关科室承办,承办科室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并3个工作日内向综合科和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投诉人向相关部门投诉的,全体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情况说明;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投诉渠道。

三、建全长效机制

建立投诉信访工作台账,划分信访问题类型,由负责主办科室调查、处理、落实整改、申请验收销号,将涉及信访投诉工作人员纳入《中心日常管理办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工作人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等年终考核,严历查处“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对不动产登记信访问题整改不力发生反弹的,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