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来源:利用科 发布时间:2020-10-30 分享:

剑公资交土拍告[2020]006号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剑自然资[2020]拍字00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建筑限高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剑自然资[2020]拍字005

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温泉路

61775.5㎡(其中:居住兼容商业51775.5㎡,旅馆用地10000㎡)

居住用地(兼容不大于10%的商业)、旅馆用地

居住用地80

居住用地≤30%(其中住宅建筑密度≤22%

居住用地>13.0,旅馆用地≥1.5且≤3.0

居住用地≥35%

住宅70年,商业40

22300

10000

100

备注

旅馆用地必须按五星级酒店标准修建,竞得人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先启动五星级标准酒店建设,再进行商住楼建设,或者在五星级标准酒店建设达到正负零的情况下同步启动商住楼的建设,五星级标准酒店必须在土地交付后两年半内竣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拖欠土地价款或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103120201119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01120日上午1100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于2020103120201120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竞买人须踏看地块现场,踏看时直接与剑阁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保留影像资料。

七、 本次拍卖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拍卖活动时间为20201123日上午10:00。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拍卖会。

八、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北京时间20201120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 特别说明(详见出让须知)

十、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一、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940773422

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十二、 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银行帐号:22290101040008414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