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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支 “讲政治、守法纪、重团结、勤学习”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局党委近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十条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的作风纪律条款。一是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纪律。上午上班时间为: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18:00。二是严格执行上班期间工作纪律。不准在工作日参与不良活动、不按规定报告擅自外出、带小孩和宠物上班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工作日和公务出差期间饮酒等。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和出差必须严格执行《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规则》;因病、因事、年休、结婚等需要请假必须严格执行《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程序和权限请销假。四是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会,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后及时报告或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六是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纪律。严格实行外出学习考察及开展业务活动的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制度,注重实效,严格控制人员和经费。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格执行局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七是严格工作交办制度。重点工作、单项工作实行工作交办制度,采取口头交办、书面交办两种形式。书面交办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交办单,接受交办任务的科室(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要求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八是严格保密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法》和相关保密准则,做好保密文件、资料和存储介质的保管工作。九是严格来访接待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单位业务来访,要做到接待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严禁相互推脱责任。十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要求。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职责,杜绝违纪违规和消极怠工行为。严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线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及科室(单位)负责人要严格带头遵守执行。各分管局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自律。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保持警钟长鸣,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 局机关纪委要加强日常督查监督,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建立日常督查问责机制,加大教育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