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要求
来源:机关党办 发布时间:2020-10-12 分享: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针对机构改革后全省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广、业务链条长、权力责任大、廉政风险多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内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相关规定。

一是集中学习。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组织集体学习《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的通知》,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要通过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分管科室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相关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机关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的方式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进行了集中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廉洁从业。

二是广泛宣传。为快速推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深入每名党员、干部职工内心,形成行动自觉,局党委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对“八不准”相关规定进行了广泛宣传。将《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的通知》转发至每个科室、单位,要求对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宣传学习。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方便快捷的平台,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进行了转发学习。通过大厅电子显示屏、各楼层电梯口发布机等载体,发布了“八不准”相关规定,让“八不准”快速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

三是强化监督。在国庆、中秋双节来临前夕,局机关纪委及时制发廉洁过节提醒消息,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传达,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意识,严防“节日腐败”,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下一步,局党委将持续强化“八不准”相关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八不准”的行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肃查处,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