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22 分享:

陈蓉(5108**********9123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54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蓉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