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蓉(5108**********9123)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54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蓉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