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郑中全)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17 分享:

郑中全(身份证号码:5108**********0071) 20207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郑子均(身份证号码:5108**********0013)、何玉秀(身份证号码:51080229041500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市场街烟草局宿舍1幢2-4-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4.7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2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2791号,广国用99)字第房改01867号转移登记为郑中全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