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召开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业务培训会
来源:青川县局 发布时间:2020-04-29 分享:

2020年4月28日,为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试点业务培训在蒿溪回族乡举行。会议由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做业务指导。

会议上何军强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要求相关责任人单位,各村要坚持依法依规、尊重民意,维护稳定,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按期按质完成确权颁证的各项任务。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制定计划,宣传到位。利用村民大会、村镇公示栏,村干部宣讲政策等方式,全力争取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全面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宣传工作。二是规范调查,依法登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坚决杜绝农村居民超高超大违规违法建房行为,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实地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情况。三是公开透明,把握政策。1982年《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结果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或权属来源不合法的用地,一律不予登记;权属不清的用地,在权属问题解决前,不得登记。严禁通过登记,使违法用地合法化。经过登记的土地,必须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

蒿溪乡人民政府、蒿溪乡村镇干部、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