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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0年地灾防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地灾防治政治责任。各地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地灾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防治职责、任务。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全力防、配合救”的重要职责,抓住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全面总结“十三五”地灾防治工作,认真谋划“十四五”地灾防治工作。“十四五”工作谋划要聚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针对防治工作中突出问题,以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总目标,对各项工作和具体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通知》要求,要聚焦2020年地灾防治重点任务,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一是尊重自然防灾。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通过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识别地灾风险区,科学安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引导各项选址尽量避让地灾风险较高地区。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将地灾隐患排查和风险区划结果作为基础依据,对于确需在地灾风险较高地区进行的工程活动,要强化地灾危险性评估制度,提前采取避让或综合治理措施。二是多措并举减灾。以隐患识别和风险评价为重点,以实施地灾风险管控、减轻灾害风险为目标,充分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手段和高精度定位服务网、数字高程模型等地理信息资源,全面开展地灾隐患早期识别与1∶5万调查和风险评价,对重点地区开展1∶1万精细化调查,查明风险底数。大力开展普适型监测预警装备试点,及时启动专业队伍驻守制度,全面开展专业巡查排查等,提升地灾预测预报水平。提高重点部位设防标准,根据轻重缓急,集中必要财力实施工程治理,特别是要加大力度开展人口聚集区、深度贫困地区的工程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要求的搬迁避险任务。三是全力配合救灾。加强救灾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全力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地灾应急工作。四是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人为活动监管,全面开展地灾排查与评估,在及时解决已有地灾问题的同时,将防灾减灾需求充分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从源头上避免人类活动引发新的地灾。五是进一步强化组织管理,确保地灾防治项目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全力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地灾防治工作。据预测,2020年地灾总体趋势较2019年有所加重,特别是西南地区中南部和东北部、中南地区的西部和东部局部、华东地区的南部、西北地区的东南部和西北部局部,在汛期或受较强地震影响期间地灾将呈高发态势。上述地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地灾防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加强趋势预测和监测预警,合理调配力量,全力做好地灾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