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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自然资朝告﹝2020﹞01号
经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
广朝国储1422号 |
曾家镇荣乐村四组 |
净用地31406.41㎡(约47.11亩) |
住宅用地 |
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化覆盖率≥35%。 |
住宅70年 |
300 |
1006 |
10万元/次或10万元/次的整数倍 |
广朝国储1423号 |
朝曾家镇荣乐村四组 |
净用地49020.06㎡(约73.53亩) |
住宅用地 |
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化覆盖率≥35%。 |
住宅70年 |
470 |
1564 |
10万元/次或10万元/次的整数倍 |
广朝国储1424号 |
曾家镇荣乐村四组 |
净用地50926.89㎡(约76.39亩) |
住宅用地 |
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化覆盖率≥35%。 |
住宅70年 |
490 |
1630 |
10万元/次或10万元/次的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大于等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22日前到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11:00时前,到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20年4月22日上午11:00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4月22日下午15: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举行。
七、其他需公告事项:
(一)本次拍卖的三宗土地成交价款均分二次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2个月内付清。即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首付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次价款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全部剩余价款。
(二)宗地原址现场展示,我局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并接受宗地瑕疵。
(三)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及地址: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839-8622050
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9-5594933
查询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九、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广元市朝天支行
账 号:2309446909121905459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