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孙蓉)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4-01 分享:

孙蓉(身份证号码:5108**********2402) 202032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孙全玉(身份证号码:5108**********2407)、蔡永清(身份证号码:5108**********239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东段马莹青集资楼1幢1-2-3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25.0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1.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15975号,广国用2001)1343号转移登记为孙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