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22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73号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 安蓓)记者27日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合理控制河湖砂开采,逐步提升机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加快构建区域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
砂石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保障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对促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意见明确,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统筹考虑各类砂石资源整体发展趋势,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投放大型砂石采矿权。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降低运输成本,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
意见强调,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对无证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加大打击力度,严格管控长江中下游采砂活动,严防河道非法采砂反弹;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加快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尽快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调整不切实际片面扩大设置的禁采区,纠正没有法律依据实施长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探索推进三峡库区等淤积砂开采利用。
意见提出,合理开采海砂资源,严格规范海砂使用,严禁建设工程使用违反标准规范要求的海砂。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意见强调,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要。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受影响。切实保障防汛等应急用砂石。允许和支持民营企业平等进入砂石矿山开采、河道采砂、海砂开采等行业,保护民营砂石生产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