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批准实施
来源:规划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3-26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0〕8号),加强对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广府办发[2020]6号)经市规划委员会、市政府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3月印发实施。

《工作规程》确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的议事机构,由公务人员、专家代表和公众代表组成,下设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委员会。

市规委会将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审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各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修改,市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及城乡发展战略等关系城市发展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