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王定惠)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3-23 分享:

王定惠(身份证号码:5108**********0042) 20203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付国荣(身份证号码:5108**********0134)、王定惠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南街建南小区C幢2-2-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3.8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9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4941号,广国用(2003)第0485号转移登记为王定惠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