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广元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分享: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广元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心系人民群众,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地质灾害防治理念,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市目前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626处,从分布看:苍溪县141处、旺苍县250处、剑阁县205处、青川县438处、利州区227处、昭化区79处、朝天区254处、广元经开区32处;从类型看:滑坡1117处、崩塌226处、泥石流25处、不稳定斜坡242处、地面塌陷14处、地裂缝2处;从威胁对象看:威胁8861户49641人,威胁财产17.2亿元。为进一步明确分级防灾职责,将全市162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1)纳入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其中市级地质灾害预案点12处(见附件2)。

二、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预测

(一)重点防范期预测。根据统计分析,降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频发期,我市降水集中在5月-10月,是地质灾害多发期和重点防范期,要做好局部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对于地形坡度大和隐蔽性较强且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日常中加强甄别和防范,非汛期也不能松懈。

(二)地质灾害分区预测。根据全市地质环境区域差异特征,以及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扰动等因素,将全市地质灾害划分为龙门山区、米仓山区和四川盆部地区三大片区。

1.龙门山区:主要包括青川大部、剑阁西部、利州西部,重点是白龙江、清水河等河谷两侧半山地带和环白龙湖库区地带。该区域位于龙门山北东向构造带周围,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极易发生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滑坡及泥石流等,隐患点的险情一般为中小型、局部为大型。

2.米仓山区:主要包括旺苍、朝天及利州和昭化北部,地质灾害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山前地带发育,主要类型为地裂缝、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等,隐患点的险情为中型和小型。

3.四川盆部地区:主要包括苍溪、剑阁南部、昭化局部,地质灾害在陡坡垦植及工程切坡处发育,隐患点险情多为中型和小型。

三、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

1.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人口较为密集的场所潜在威胁大,是重点防范对象。如集中安置点、学校、场镇、村庄、独立工矿企业、旅游景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工地。

2.受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影响,加剧了地质环境的损坏,特别是在高易发区挖填方和切坡,近期的潜在威胁大,亦是重点防范对象。如广平高速等各类在建工程。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职责,加大对工程领域的违法行为查处,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确保防灾政令、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为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防治措施适时提供准确依据。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汛前全面排查。一是各县区政府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组织专业队伍和其他单位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全面排查,要不放过一个地点,不错过一个隐患点,不漏排一个盲区,宁可重排,也绝不漏排。要对场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人口聚集区、工矿企业、大型工程施工场所、生活区和弃渣堆场等进行重点排查,尤其是要对有人居住的斜坡、陡坡及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的其他地质灾害的排查,把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出来,并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汛前发布实施。二是及时更新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人及群测群防责任人信息。三是做好地质灾害防范警示工作,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更新设置警示宣传牌和发放明白卡,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四是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五是根据本地实际及时修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订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加强应急演练,每个隐患点开展逃生演练均不低于一次。

2.汛期排查核查。汛期要根据灾情、雨情发展变化情况,通过拉网式排查,全面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发展情况,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监测范围,落实巡查、监测、防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汛后定期复查。采取复查、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掌握和更新全部地质灾害隐患信息,补充和修正防灾预案。

(三)完善群测群防预警预报网络

各地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按照群测群防体系结构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明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广元市群测群防体系结构:

 



(四)加强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结合“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活动,开展群众性识灾、防灾、报险、避灾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避让路线等,提高防灾工作水平。

(五)加强气象预警预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千方百计确保在强降雨天气来临前将相关信息传达到每个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以及受威胁群众,及时组织应急避险。

(六)全面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各地将地质灾害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应严格按规定将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情况分别采用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三是落实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制度。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及其影响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四是全面落实“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制度。出现险情或重要转折天气来临前,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或应急避险场所。

(七)科学开展综合防治工作。根据各隐患点情况因地制宜,加快工程治理、应急排危、避让搬迁实施进度;加快在建地灾防治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发挥防灾减灾效益。

(八)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2019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及地质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