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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需要利用属于广元市基础测绘成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
2.《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3号。
三、申请条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固定的住所;
2.有从事资料档案管理的专职人员;
3.有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存放设施与条件;
4.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申请资料
1.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2.申请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
3.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申请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复印件;
5.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6.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项目来源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表》。
十、注意事项
无
附件: |
保密责任书.doc |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