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用国家秘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测绘科 发布时间:2019-06-05 分享:

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B2楼市自然资源局局窗口(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5572093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或网上原件预审后窗口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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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获取结果方式:快递送达或现场取件

 

一、适用范围

需要利用属于广元市基础测绘成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

2.《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3号。

三、申请条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固定的住所;

2.有从事资料档案管理的专职人员;

3.有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存放设施与条件;

4.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申请资料

1.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2.申请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

3.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申请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复印件;

5.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6.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项目来源证明材料复印件;

7.第三方的测绘资质证书。

五、数量限制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表》。

十、注意事项

 

附件:
保密责任书.doc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