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基本形成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2019-05-29 分享:

5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介绍了相关情况,并与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庄少勤、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张兵一起回答了记者提问。

赵龙介绍,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若干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基本形成。首先,要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多规合一”。其次,要坚持科学编制,严格实施监督。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布局,保护生态屏障,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续历史文脉,突出地域特色。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管权威性,规划一经批复,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严禁违规建设;坚持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严格审批。再其次,要坚持“放管服”改革,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在规划审批中,要减少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数量,同时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原则,精简规划审批内容,重点从目标定位、底线约束、控制性指标、相邻关系等方面进行控制性审查,大幅压缩审批时间;要结合“多规合一”,推进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哪些新特点?赵龙表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按照国家的总体改革要求进行的,新的空间规划体系更加注重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致力于提高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来看,有利于实现“多规合一”;体现国家意志的约束性,国土空间规划自上而下编制,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逐级落实到最终的详细规划等实施性规划上;强化规划权威;用先进技术支撑,利用最新的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应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构建全国统一的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落实“放管服”改革。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四梁八柱”是什么?庄少勤用“五级三类四体系”的构架进行了介绍。从规划运行方面来看,规划体系分为四个子体系:按照规划流程可以分成规划编制审批体系、规划实施监督体系,从支撑规划运行角度有两个技术性体系,即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从规划层级和内容类型来看,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五级三类”。“五级”是从纵向看,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即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其中国家级规划侧重战略性,省级规划侧重协调性,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侧重实施性。“三类”指规划类型,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强调综合性,详细规划强调实施性,相关专项规划强调专业性。“新的国土空间规划要成为能用、好用、管用的规划。‘能用’是要适应新时代要求,适合于国情;‘管用’是要能够解决空间治理和空间发展的问题;‘好用’是运行成本要低、效率要高,切实提高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的时间表如何设定?张兵介绍了三个时点上的安排。第一个时间点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起“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第二个时间点是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同时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的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第三个时间点是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建立一个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赵龙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定不移推进和实施“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把每一寸土地规划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