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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C-BX-2019002号
我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对广元市经开区盘龙南山弃土场及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元市经开区盘龙南山弃土场及配套工程项目
1.2建设规模:建设弃土填埋场及配套工程。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其它渠道。
1.4建设地址:广元市经开区。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3具有稳定的咨询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开展项目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场所,保证中选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2.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服务质量,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行为。
3.报名时间及开标地点、时间
3.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9时00分-1月17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3.2报名地点: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造价部。
3.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验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4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9时00分。
3.5比选评审: 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比选机会,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比选人或者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比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进行比选,一经发现有相互串通报价行为,评审委员会有权终止比选并重新组织比选活动。
4.比选报价
4.1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2)企业资质证书
3)开户许可证
4)比选报名费收据
5)报价单
6)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
7)业绩证明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司鲜章。)
4.2本次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并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按一定比例下浮,下浮比例不低于20%。(行业调整系数为市政工程0.7,工程复杂系数为1.0)
报价单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下浮比例 备注
Xxx项目 下浮xx.x%
4.3经评审有效的比选申请人报价最低者优先确定为第一比选候选人;当报价一致时,有类似业绩或业绩较多者优先确定为第一比选候选人。
4.4人员差旅费、税费、专家评审费用等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服务要求
5.1服务单位需服从项目实施的需要,配合业主及时开展服务工作。
5.2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单位因技术、服务期限等达不到比选人要求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更换服务单位,并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
5.3中选人应按公告要求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自比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含发出当日)。出具正式成果后20个工作日内,若无违约情形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4同时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仅收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未实施,仅收取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官网和广元日报媒介上公开发布,涉及相关补遗、更正、变更、停止比选等信息只在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ygctz.com/)上发布。
7.中选结果公示
本次中选结果将发布在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网(http://www.gygctz.com/)“公示公告”栏,比选申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或认为评审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应在公示期间(三个工作日)向比选人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提出的书面异议,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8.1比选人: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
8.2联系人:权先生
8.3联系电话:18780984475
8.4邮编:628000
8.5地址: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经开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社区原一机厂宿舍)
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