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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银(身份证号:5108**********0015)于2018年10月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陈德银(身份证号:5108**********0015)和闫瑞华(身份证:5108**********0089)名下共有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小西街60号嘉利花园2区8-6-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24.57㎡,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C字第02147号,土地分摊面积27.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广国用(2001)字第1078号,转移登记为陈德银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