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22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73号
10月8日,广元市召开“大棚房”暨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全省“大棚房”暨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合力攻坚,抓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市政府副市长杨浩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叶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主要同志先后作了专题发言。
叶长春副市长指出,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落实土地管理基本国策、维护土地基本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必须把清理整治“大棚房”当成大事、要事来看、来办,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全力以赴,把“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抓彻底。一要夯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主动认领各部门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二要强化工作督导。各级国土、农业、水务、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大棚房”和其他设施农业项目违法用地整改情况开展不间断督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工作落实。三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清理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叶长春副市长强调,在工作中,一要把准政策界限。要全面理解有关设施农用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准确把握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界限,不搞范围缩放。结合环保督察,把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作为清理整治的重点。二要依法清理整治。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大棚房问题要逢棚必进、逢棚必查,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有资源问题要在之前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区清理和大熊猫国家公园专项督察基础上,再全面清理排查。三要构建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和各类资源保护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破坏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制度。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内生态环境的日常监管和保护,坚决杜绝发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守铭、李荣健,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天然气工业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县区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园林局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