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催收张雷等147户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公告
来源:利用科 发布时间:2018-09-20 浏览量:374

张雷等147户:

根据你们与我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市人民政府6月11日组织市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法院、利州区政府等部门供地遗留问题处理专题会议精神,现再次公告催缴土地出让金。

一、按照2011年2月22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你们使用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利州东路108花园的土地,应缴纳土地出让金155.57万元,截至目前为止仍然欠缴土地出让金及超期(2011年3月22日后)解缴价款产生的违约金(约300万元)。

二、请你们于2018年11月16日前到市政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窗口”缴纳欠缴的价款及违约金(缴纳票据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提交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联系人:李文,电话3264879)。否则,我局将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追缴或者依程序解除已经签订的出让合同,并将你列入不诚信和限制不动产交易黑名单。

特此公告。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张雷等147户名单(恒昌.108花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