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锡广、赵文兰)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07 分享:

王锡广(身份证号:5108**********185620189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兴炯(身份证号:5108**********1859)、赵文兰(身份证号:5108**********1869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蜀门南路富兴小区二期13-2-E2号住宅一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17799号,建筑面积141.3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2005)字第1818号,土地分摊面积34.13平方米,转移登记为王锡广50%、赵文兰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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