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苏莲芳)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07 分享:

苏莲芳(身份证号:5108**********044X)20189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于正忠(身份证号:5108**********0414)和苏莲芳(身份证号:5108**********044X)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杨家岩办事处广元煤矿1102-4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50㎡,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9137号,土地分摊面积10.4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广国用(2001)字第房改0953号,转移登记为苏莲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9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