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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午,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在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广元市城区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听证会。
会上,为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市城区征收农房货币安置工作,妥善解决当前农房被征收(户)人购房困难等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对《补充规定》的起草目的及背景、修订依据和起草过程作了详细说明,该《补充规定》主要内容为在市城区范围内停止原“无偿还房”、“以房换房”、“成本价购房”等安置政策,实行分区域配置限价商品住房。同时,就《补充规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可行性听取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积极为本次听证会建言献策,对《补充规定》的购房原则、购房范围、购房面积、过渡安置费、购房单价、购房时间限制等部分内容条款的准确性、操作性以及文字表述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一是要全面梳理归纳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补充规定》进一步认真整理修改完善。二是要尽快撰写听证会纪要上报市人民政府,作为决策重要依据。三是要继续征集对《补充规定》的意见和建议,通知各代表在尽快前提交书面反馈材料。
此次听证会严格遵守《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形式、程序内容符合法定规范。
利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市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市民代表、社区(村)居民代表等共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