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晶晶)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8-30 分享:

李晶晶(身份证号:5108**********2021)20188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祝学嘉(身份证号:5108**********0717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零八一集团力源电子公司A10-23-1-3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8.4㎡,土地分摊面积16.22㎡,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3475号,转移登记为李晶晶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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