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庞芝燕)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8-28 分享:


 

庞芝燕(身份证号:5108**********072720188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陈发德(身份证号:5110**********1815)、庞芝燕(身份证号:5108**********0727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天成路(蓬莱苑)42-6-1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42.4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4.9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3702、广国用20074635,转移登记为庞芝燕(身份证号:5108**********0727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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