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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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兰(身份证号:5108**********0025),于 2018 年 8月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子兰(身份证号:5108**********0025)、苗启俊(身份证号:5108**********0015)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高金·凤琴岚湾9栋2-10-4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4.86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2.21平方米;该房屋为拆迁还房,原已被拆除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15620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4794号,转移登记为张子兰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