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伍登先)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8-16 分享:

伍登先(身份证号:5108**********0712)20188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远容(身份证号:5108**********0724)和伍登先(身份证号:5108**********0712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广明公司(120)北区93-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2.47㎡,房屋所有权证:广房权证城字第2015030401293号;土地分摊面积21.4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广国用(2015)第11185号,转移登记为伍登先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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