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母晓红)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8-14 分享:

母晓红(身份证号:5108**********0026)20188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高发芝(身份证号:510802290202006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19号粮油食品公司住宅楼82-4-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56.48㎡,房屋所有权证:广房权证城F字第06098号;土地分摊面积13.1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1983号,转移登记为母晓红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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