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8-07 分享:

王莉(身份证号:5108**********0027)20188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刘瑶坤(身份证号:5108**********0022)、 王磷昌(身份证号:不详)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1262-2-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1.6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27741/广房改国用(2010)第162号,转移登记为王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091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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