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发展理念 做好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地保障
来源:综合规划科 发布时间:2018-08-10 分享:

广元作为连片贫困地区, 未来五年我们将实施“三个一”、“三个三” 发展战略。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区、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经济增长快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建成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建成连接西南西北、通江达海的区域性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努力建成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在这项伟大工程中,需要我们坚持发展定力,坚持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实施大开放大合作战略、大保护大转型战略、大统筹大联动战略,围绕项目投资、产业发展、脱贫攻坚,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生态保护和资源要素保护这篇大文章,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经济增长动力、提升经济质量,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地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用地空间问题。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调整完善后,截止2017年底,全市到2020年规划期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仅1969.221公顷,其中剑阁、昭化等县区不到300公顷,且分布在200余个乡镇,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建设空间上存在以下问题。

1、用地空间不足。我市正处于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承接成都产业转移、军民融合产业、东西协作、旅游、康养等一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即将上线用地,剩余指标要保障 2018—2020年三年用地需求,指标总量不足,保障压力大.

2、空间布局不合理。从总量看,促进高质量发展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原规划的项目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都没有实施,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分布在全市200余个乡镇范围,规划指标分散,空间布局不合理。

(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土地成本居高不下。从目前征收情况看,征收成本包含土地及附着物补偿、失地农民社保安置、住房安置及上报征收有关税费,在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平均成本约60万元/亩、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约45万元/亩、其他县区约40万元/亩。从供地情况看,为吸引企业在广元发展,市本级及朝天、昭化、利州、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物流、农产品初加工用地价格为9.6万元/亩,青川、旺苍、剑阁、苍溪四县为6.4万元/亩。

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地保障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落实新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切实将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

1、强化规划的空间管控作用,针对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20年到期,我们将对剩余的各类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进行清理,针对规划指标布局进行精细化调整,确保高质量发展各类用地保障。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实现“多规合一”、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边界,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2、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针对广元森林覆盖率高、空气质量优良等特点,加快生态建设,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推进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为脱贫攻坚聚集更多资金,彻底解决土地规划、年度计划及占补平衡指标制约瓶颈,建设美丽国土。

(二)坚持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高质量。发挥土地政策的调控作用,支持高质量发展各类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1、针对工业发展。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制度,鼓励以租赁等多种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利用存量用地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创业平台、“互联网+”等,在5年内可保持原用途、原用地方式不变;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现有制造业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服务型制造业务设施和经营场所,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但不得分割转让。

2、针对旅游产业发展。旅游项目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

3、针对康养产业发展。经养老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民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符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定的,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乡镇、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4、针对农业产业发展。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从事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农业经营主体,其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对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实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养老、健康等特色产业确需使用建设用地的,可允许实施点状供地。

5、针对新型产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兼容相关用途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科教用途管理。

(三)坚持节约集约,实现土地利用高质量。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开展存量土地、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清理,提供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利用高质量。

1、积极消化4.8万亩批而未用存量建设用地。认真研究现有存量建设用地规划情况,按照城市规划及产业发展需要,引导高质量发展企业选择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高效利用。

2、释放抵押融资土地。对全市抵押融资的6770亩土地,加快解除抵押步伐,发挥土地资源资产功能,用于项目建设,支持高质量发展。

3、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清理,研究各类土地的位置、面积、开发利用潜力、以及区域发展方向,及时通过规划调整,实现土地利用高质量。

 4、实施土坯房改造工程。针对全市17.43万套土坯房改造计划,用好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采取全域规划、分步实施,采取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相对集中居住模式,争取用3-5年时间基本消除土坯房,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