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孟建中)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8-06 分享:

孟建中(身份证号:5108**********1018)201872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孟转运(身份证号:5108**********041X)和刘纪斋(身份证号:5108**********0420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下河街78号(原医药公司住宅楼)11-2-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57.32㎡,房屋所有权证:广房权证城F字第01530号,土地分摊面积7.93㎡,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广国用(98)字第房改01522号,转移登记为孟建中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8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