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22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73号
刘文群(身份证号码5108**********0047)于 2018 年 7月2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刘文群、刘文成(身份证号码5108**********0070)、刘文龙(身份证号码5108**********0072)、李素清(身份证号码5108**********002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西安路十二街坊南鹰小区3幢1-1-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1.2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9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权(98)D字第0109号、广权(98)D共字第007、008、0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广国用(2004)字第1148号属刘文成的产权份额(25%)由刘文群继承,综上所述,该房屋转移登记为李素清25%、刘文龙25%、刘文群50%按份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