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滕红伟)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25 分享:

滕红伟(身份证号:5108**********0025)20187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滕红伟(身份证号:5108**********0025)、谭矢 (身份证号:5134**********001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皇泽公寓11-6-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28.7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14.17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4.6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9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5330号、广国用(2008)第1691,继承转移登记为滕红伟(身份证号:5108**********0025)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