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胡美洁)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23 分享:

胡美洁(身份证号码5108**********0027 2018 71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一半继承、一半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路桂蓉(身份证号码5108**********0041)、胡开贵(身份证号码5108**********0036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财神路30号广宇国际(原广元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32-5-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8.0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1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14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广国用(2000)字第2102号继承转移登记为胡美洁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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