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杜鹃、杜悦晨)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17 分享:

杜鹃、杜悦晨(身份证号:5102**********71455108**********1743 2018 071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强蓉军(身份证号:5108**********0016)、杜鹃(身份证号:5102**********714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绵谷路、滨河路城市花园三期11-6-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26.98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44.1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107060038X号、广国用(2012)第5892号,登记为杜鹃、杜悦晨按份共有,共有比例为各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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