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杜淑琼)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10 分享:

杜淑琼(身份证号:5108**********004X)20187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杜安国(身份证号:5108**********1230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滨河南路瑞达·丽景湾39-2-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64.90㎡,房屋所有权证:广房权证城C字第14903号,土地分摊面积27.48㎡,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广国用(2004)第3217号,转移登记为杜淑琼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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