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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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华(身份证号:5108**********0061)于2018年7月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桂华(身份证号:5108**********0061)、保健(身份证号:5107**********1219)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绵谷路祥和公寓A幢1-2-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55.9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3.4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15024号、广国用(2004)第1463号,转移登记为张桂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61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7月6日